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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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1: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器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电器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系统崩溃瓦解。因此为了加强和提高芜湖县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水平,确保芜湖县电网不发生因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而引起或扩大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现根据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结合芜湖县系统运行管理现状,特制定本运行管理规定。

1.2:分管继电保护的各级领导,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调度和运行值班人员都应熟悉本规定。

1.3: 部颁继电保护动作评价分析规程规定,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是继电保护的主要指标,它是从技术原则,原理接线,实验运行,制造工艺,元器件质量等方面总结经验,反映电力系统一些有关专业在运行维护、基建、设计、制造等多方面的综合管理水平。因此,不能用继电保护动作正确率作为对继电保护人员工作的考核指标。分管领导和工程师应该经常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4:本规定中的条文如与部颁有关规程精神抵触时,以部颁有关规程为准。

第二章 继电保护的机构职责

2.1: 芜湖县电网继电保护的检验维护、技术管理,集中于继电保护机构,设在输变电公司,其负责下列工作:

2.1.1: 所辖运行设备的正常维护、定值检查、执行反措等工作。

2.1.2: 编制所辖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2.1.3: 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及保护检查。

2.1.4 对主保护、快速保护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缺陷处理。

2.1.5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工程的选型、设计、审核,参加新设备投产前的验收工作。

2.1.6 所辖设备的二次图纸绘制、管理、上报工作。

2.1.7 严格执行继电保护评价规程,按月统计、分析,上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次数。

2.1.8 建立继电保护技术档案,编写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定,新设备投运做好运行人员继电保护知识的培训。

2.2: 生产安全部继电保护专责人应负责下列工作:

2.2.1: 建立完整、完善的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程制度,做好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

2.2.2: 组织协调新设备投产和验收工作。

2.2.3: 组织对继电保护异常情况检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

2.2.4: 审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试报告。

2.2.5: 审核继电保护二次图纸。

2.2.6:审核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定。

第三章 整定计算及定值管理

3.1: 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应符合部颁整定运行规程的规定。调度所对所辖110KV及以下系统保护和元件保护的整定计算,整定方案编制、保护运行说明及母线短路容量、日常保护运行工作。

3.2: 110KV整定范围,交界面各方应向对方书面提供等值阻抗、保护限额,设备参数及图纸资料。并进行整定校核。

3.3: 定值重整制度:公司整定计算专责人每年应对所辖设备定值进行重整(或复核)一次。每年复核变电所母线短路容量,并将母线短路容量表经审批后印发至各变电所和生产安全部、输变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3.4: 保护定值调整和状态的改变必须按调度命令执行,整定值通知单做为调度命令的补充并供现场备查。

3.5: 定值单以单元设备划分,实行一个单元设备为一张定值单,一台主变为一张定值单。定值单中填写设备双重编号、一次定值、电流变比、电压变比。对于一个编号的定值单中,既有作废内容又有执行内容,则应重新下达新定值单。

3.8: 定值调整执行完毕后,现场应记录变更时间。运行定值单只有一份,新定值单执行后原定值单作废,且新定值单右下角的作废栏写清原定值单号码。新定值单未经调度下令执行前,原定值单始终有效。运行现场应妥善保存运行定值单,并加盖“正在执行”章,确保保护运行状态与运行定值单相符合。

3.9: 临时定值单的管理:对于短期内的方式变动,需要变更定值且变更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者,出临时定值。调度临时定值单一式二份,调度班一份,方式班留存一份,临时定值单的内容由调度逐项下令执行。超过一个月者,出常规定值单。

3.10: 基建调试定值单是为便于新投产的保护装置调试的一种供调试人员参考使用的定值单,不作为运行依据。

3.11: 定值核对制度:每年四月份进行一次现场运行定值和保护状态核对,具体办法:

3.11.1: 整定计算专责人负责核对调度台定值单。负责调度台的定值记录簿始终齐全完整正确。

3.11.2: 各变电所班长主动按期与调度核对本所定值单,再核对实际运行定值是否与定值单相符,定值带打印(显示)功能的保护装置,以打印(显示)结果与定值单核对。保护投入状态是否相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调。

3.11.3: 调度、各变电所必须记录定值核对人核对日期、核对结论。

3.12: 定值调整:

3.12.1: 下列情况均由保护人员负责调整:

(1) 新安装设备投运前的定值调整;

(2) 因电流互感器更换,引起变比改变的保护定值调整;

(3) 微机录波器定值调整;

(4) 微机保护定值输入调整;

(5) 涉及改动插件内部连线连片的调整;

(6) 定值单上说明栏中辅助定值及有关数据要求。

3.12.2: 凡属运行中改变定值调整,微机保护切换定值区域的调整,含旁路开关带线路开关运行的调整,均由变电运行人员负责。

3.12.3: 运行中调整任何类型的保护定值,均应停用该保护跳闸出口压板。

3.13:当设备检修发生CT变比改变时,变电所当班运行主值必须及时修正定值单中CT变比数据,防止误整定发生。

第四章 日常检修管理

4.1: 输变电公司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统筹安排考虑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实现计划检修。

4.2: 所有运行设备的检修,必须报检修工作申请票,执行工作票报批制度,35KV及以上设备非临时检修工作票,应提前三天报申请。

第五章 装置的检验及维护

5.1:继电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按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执行,不得超周期运行。结合我公司近年来基建技改工程装置质量和运行环境,现将公司直接管辖的设备检验维护周期明确暂定如下:

5.1.1:验收检验:新安装设备必需进行验收检验和一次通电检验。新投入运行后的第一年内需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5.1.2:定期检验:10KV—110KV微机型线路保护、母线保护、主变压器保护、电容器保护、备用电源自投、故障录波器,均为每六年一次全部检验。

电磁型主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10KV,35KV线路保护、中央信号、直流系统继电器均为每三年一次全部检验。

低周减载每三年一次全部检验。

5.1.3:定期维护:

5.1.3.1:晶体管电位测试每年在雷季前及装置运行出现异常时进行测试。

5.1.3.2:主变纵差保护的差压、制动电压测量每半年一次。

5.1.3.3:录波器维护为每半年一次。

5.1.3.4:母线保护的差压差流测量为每半年一次。

5.1.3.5:保护及二次设备缺陷处理:紧急缺陷及时处理;一般缺陷不超过一周。

5.2:对继电保护配备专用试验仪器、仪表、整组试验车,其精确等级及技术特性应满足规程要求,定期进行计量合格校验。

5.3:检验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现场保安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校验工作,复杂的校验工作事先应制订实施方案,并填写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5.4:保护校验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整理校验报告。

5.5: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由保护人员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并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调度汇报,同时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汇报。

5.6:现场值班人员在每次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或开关跳闸后,应准确地记录掉牌信号、灯光信号,及时向调度汇报。

5.7: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运时,必须有现场运行规程。如无运行规程,只有简单的规定,变电检修班必须在一个月内制定并印发现场运行规程。

5.8:应贯彻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5.8.1:直流回路熔断器不得选用螺旋式、瓷插式,应选用C45N型空气开关,上下级熔断器之间必须有选择性配合。

5.8.2:微机保护及集成电路保护装置的接地必须符合规定要安全可靠。所用塑料控制电缆应逐步更换为屏蔽电缆。不允许用空缆芯两端同时接地方法做为抗干扰措施。

5.8.4: 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整套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a)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回路作业;

b) 装置内部作业;

c) 继电保护人员输入定值;

d)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与通信复用通道时;当通信人员在通信设备或复用通道上工作而影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时。

第六章 图纸管理

6.1:继电保护部门,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要有与设备接线相符,完整的正确的图纸。

6.2:110KV及以下扩建技改工程由输变电公司绘制施工图,施工单位绘制竣工草图,经生产安全部审核后,由绘制正式竣工图。

6.3:图纸须具备设计、校核、审核、批准手续。

第七章 统计评价管理

7.1:变电检修班须按部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统计评价规程”要求作好报表。报输变电公司。

7.2:对保护动作原因不明者,必须详细填写事故后检验报告,并由生产安全部签署意见。

7.3:对于35KV及以上线路保护和35KV及以上主变保护动作后,变电检修班及时进行分析,并上报统计分析报告至生产安全部。

第八章 故障录波器管理

8.1:变电检修班要设故障录波器专责人,加强录波器的运行维护管理,保证装置良好。

8.2:专责人员的职责为:

8.2.1:熟悉录波器的原理、性能和调试维修方法,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制定现场运行规程。

8.2.2:变电检修班应建立录波器运行记录簿,每次动作后由录波器专责人填写及保存。

8.2.3:负责管理录波器的打印结果,并做好记录、分析、整理工作。

8.3:故障录波器与继电保护装置一样,应正常投入运行,按期检验,临时需要退出运行时,应得到调度部门的许可。

8.4:故障录波器动作,运行人员应立即通知变电检修班,并在现场运行记录簿上作好记录,保护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取打印结果,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录波器报表,上报生产安全部。

8.5:统计评价办法:录波器录波是否完好应由继电保护部门进行评价,录波完好标准为:

8.5.1:录制的模拟量波形完整、齐全(即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开关量线条清楚、定量正确、断续分明。

8.5.2:录制(打印)的图片(记录)清晰,可作故障分析的依据。

8.5.3:微机录波器记录完整,时间顺序,文字说明清楚,不漏项。

8.6:统计评价范围:

8.6.1:线路故障时,连接在故障线路两端母线上的所有录波器必须进行评价。

8.6.2:母线故障时,连接在该母线上的所有录波器及之联接线路对侧母线上的所有录波器必须评价。

8.6.3:元件故障时,元件所在的厂、站、变电所的录波器必须评价。

8.6.4:因系统振荡,区外故障或开关误跳闸引起录波器动作时、录波完好,给予评价。

8.6.5:录波器检修时发生系统故障、或者发生如对树枝放电、变压器内部故障等由于录波器灵敏度不够未起动者可不作评价。

第九章 新建技改工程的审核与管理

9.1:新扩建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考虑一次、二次的问题。有关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部颁和网公司颁发的选型配置和反措要点,设计方案应事先征求运行管理部门的意见。

9.2:新建工程中整定计算所需的电气一次接线图、保护原理图,电气设备参数等(线路参数先报设计参数)应由建设单位提前三个月送交调度所。在资料收齐后,一个月调度提供调试定值,运行前十天提供正式定值,待线路参数实测上报后,整定部门在半月之内将经过校核需要变动的定值单提供给现场。

9.3:新建技改工程投运时,全部设计并已安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同时具备投入运行。

9.4:新建技改工程的保护装置必须经过继电保护部门的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9.5:基建技改工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满足电力部颁发的电安生(1994)191号文《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提出的要求,方具备投入条件。

9.6:基建单位在设备运行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调试报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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